二手房買賣中拖延過户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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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中拖延過户怎麼辦

我們都知道買賣二手房的過程中我們需要過户,雙方要根據簽訂好的合同進行房產證和房產證明的過户,那麼在我國對於二手房過户是如何規定的呢?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二手房買賣中拖延過户怎麼辦呢?請閲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瞭解。

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賣買雙方故意毀約而不去辦理過户手續的情形時有發生,只是表現的形式不同而已。

賣房人“邊賣邊想漲價”的心態在二手房交易市場中比較普遍。在利益驅使下,賣房人往往在辦理房屋交割手續前開始反悔,尋找各種藉口故意不辦理二手房過户手續。為達到毀約的目的,使用的手段也是各式各樣,如要求買主加價,加價不成,則採取串通第三人訴至法院要求確認買賣合同無效的,或由夫妻一方主張買賣合同沒有經過共有人同意的;甚至直接把房賣給了第三人並過了户的。還有個別不良開發商與關聯中介勾結起來,訂立虛假合同,宣傳“搶購”故意不給你過户等等。買方一般表現在房價下降或找不到下家時採用不支付房款的毀約方法。

針對以上情況,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最好嚴謹些。如果買方對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儘早起訴,同時為避免賣方另將房屋轉賣他人或被“搶購”,最好將房屋進行保;如果買方誌在違約金的賠付,須將已支付給賣方的房款取回再行起訴,以防賣方因敗訴而拖欠所支付的房款及違約金。如果房屋被轉賣他人或被“搶購”,在要求對方退還原來房款的同時,還可提起因房價上漲而造成的差價賠償即期待利益訴訟

希望小編的整理能夠對大家的生活有所幫助,在實踐過程中還可能遇到關於其他二手房買賣的問題,若需要幫助的,歡迎詳情諮詢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為您解決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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