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不收房對開發商有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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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業主不收房對開發商有什麼影響?

業主不收房對開發商有什麼影響

1、開發商要承擔在房屋未交付前這一段時間的損毀、滅失的風險。

對買賣合同標的物的風險承擔,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後由買受人承擔。所以在不收房的這一段時間裏,開發商仍然要對我們的房屋負責,萬一發生了損毀、滅失的事故,開發商仍然要承擔責任。

2、對貸款,開發商仍然要對銀行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在我們的借款合同中,開發商要承擔辦理產權證,並將辦好的產權證直接交給銀行的義務。如果不收房,產權證自然也就無法辦理。在產權證沒有交付銀行之前,開發商要就我們的貸款向銀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這就意味着,在不收房期間,一旦我們不按期還款,銀行可以選擇起訴開發商(當然,也可以選擇起訴我們)。直到辦好了產權證,並交付給銀行質押,開發商的擔保責任方能解除。所以,在不收房期間,開發商是要承擔一定的風險的。

3、面臨逾期交房被起訴的風險。

一旦不收房,就會產生逾期交房的事實。雖然是誰的原因導致了逾期交房還無定論,但業主因此而取得了起訴權。對於這一點,開發商是比較頭疼的。一旦業主起訴,他們雖然不一定會敗訴,但是為此要請律師,要出庭,甚至還要面臨二審,很麻煩。弄不好還會敗訴,承擔敗訴的後果。

不收房,業主承擔的只是有限的風險,而開發商承擔的風險要遠遠大於業主。而最嚴重的集體不收房,將可能會給開發商帶來致命的打擊。

二、收房注意事項

1、各種收房資料要齊備。

必須要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以下文件:

一是《建築工程竣工備案表》;

二是房屋的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説明書;

三是國家認可的專業測繪單位出具的關於住房面積實測數據和公攤面積的報告。

2、和開發商共同驗收新房。

購房者一定要和開發商共同驗收新房,有問題當面註明,並書面約定開發商承諾解決的時間和責任,交接工作主要包括所交付的房屋結構設計是否和原圖相符,房屋質量和門窗等是否和合同的約定一樣,水電氣等配套設施是否按合同到位,其他購房合同中約定的項目是否符合要求。

業主在正常情況下不收房,影響到的是自己而不是開發商,因為房子修好了以後,也不可能一時半會兒就坍塌了,放在那裏,業主想什麼時候收房就可以什麼時候收房,如果不是因為開發商的問題導致業主無法完成收房的,開發商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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