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陰陽合同普遍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5W

二手房陰陽合同普遍嗎

陰陽合同,其實指的就是簽約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針對同一個事項,同時簽訂了兩份及其以上的合同,一份公開對外,一份私密對內,其中的公開的那一份並不是雙方做好的真實約定,通常為了逃避交税的責任,私密的那一份才是雙方當事人都約好的,它或許是書面的,也或許是口頭的,不管是哪種方式的合同,都是一種違規的行為。

其實,在二手房的交易市場上是存在着一些陰陽合同的,買賣雙方或許會為了逃税,而選擇簽訂陰陽合同。私密對內的那一份合同其實就是二手房真正成交的價格,而對外公開的陽合同其實則是根據買賣雙方當事人的實際需要,而簽訂的虛假合同。一般情況下,買賣雙方簽訂陰陽合同是出於這兩種目的,一種是虛抬房價,從而為了一方可以申請到更多的銀行貸款;而另一種則是壓低房價,並將其虛假合同交給房產交易中心方,由該部門負責房產的過户工作,進而少繳税。

在二手房的買賣市場中,常常存在這兩種形式,一種是在交易的時候,買賣雙方簽訂兩份價格不相同的合同,其中一份用來辦理相關的過户手續,而另一份則是雙方私下裏用;而第二種則更加具有隱祕性,它也是要簽訂兩份合同,一份是用來交易價格被壓低的房產,另外一份則被雙方當事人以裝修補償等其他形式的協議,來補齊實際上房產所成交的價格,並且以此來逃税。

不管是哪個領域,簽訂陰陽合同,都會是我們國家的税收蒙受一定程度上的損失,而且還會對正常有序、誠信經營的經濟社會秩序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在實際交易的過程中,買賣雙方簽訂了陰陽合同的這種行為,已經很嚴重的違反了我們國家對税收管理方面的規定,如果是被有關的部門經過查證之後,行政機關可能會做出罰款和拘留等行政層面上的處罰,如果因合同而偷了大量的税的,可能會構成犯罪,並需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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