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陰陽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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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陰陽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樣

二手房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主要是為了逃避國家税收。購房者往往對此並不是很瞭解,很有可能稀裏糊塗就跟賣方簽訂了這樣的合同,可是二手房陰陽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樣的呢?這樣的合同能對當事人利益進行保護嗎?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解答疑惑吧。

一、二手房陰陽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樣的

陰陽合同在相當長的時間裏都是一種客觀現象,短期內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因而,老百姓、政府機關、法院都是知道的,法院審判也相對比較寬鬆,除非差價太大,往往根據違約情形選擇適用對違約方不利的規定。具體可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一)認定有效的情形:

1、對於差價以裝修名義並且差價較小的,一般認定合同有效。

2、沒簽過户確認書,現售價變少的,視為雙方意思變更,現售合同有效。

(二)認定無效的情形:

1、對於差價太大,一般會認定無效。

2、對於雙方仍想交易但過户時一方主張以真實價過户,另一方拒絕的,會調解,調解不成則認定合同不成立。

3、對於賣方不想賣,主張中介與買方惡意串通以低價過户損害其利益的,一般認定合同有效但過户價格條款無效。

4、對於買方不想買而主張賣方避税,或者籤現售後只想以現售合同上的低價買,一般認定合同有效但過户價格條款無效。

二、遭遇二手房陰陽合同如何處理

陰陽合同以偷税騙税為目的,不僅使國家税收蒙受損失,而且動搖社會對誠信經營、履約和納税的信心,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因此,法律對這種做法是持否定態度的。在實踐中,一般會具體分析陰陽合同的標的額或者所涉及的財產利益,不同情況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一般法院會按以下兩種辦法處理:

1、如果簽訂的兩份合同,按照規定,既不需要批准,也無須備案,則以實際履行的合同為準。有的法院判例則以時間在後的合同價為準。除非有證據證明前一份合同價是為規避納税及騙取貸款等原因而簽訂的虛假價格。但是要特別注意是,這個舉證責任是由提出異議方來承擔的,也就是説,誰認為前一份合同是虛假的,誰就應當承擔這個舉證責任。

2、合同需要備案的,以備案的合同為準,這是一般原則;但是如果備案的合同沒有實際履行,而實際履行的合同中有違法利益,則價格以實際履行的合同為準,其餘按照備案的合同約定,備案合同未約定的,而陰合同又有相關內容的按陰合同的約定執行。

陰陽合同本就是為了逃避國家税收而簽訂的合同,對於這樣的合同是否有效在認定時還需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但這樣的合同雖然表面上看,確實是為當事人省了一筆錢,但從長遠來看的話,其實存在隱患,日後也是有可能對當事人的利益造成損害。至於二手房陰陽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還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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