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二手房買賣合同有沒有法律效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9W

二手房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買賣標的物所有權於買受人,由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的買方在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其雖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權,但享有買賣合同上的債權。而債權轉讓是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賦予合同當事人的權利之一,沒有理由不允許當事人轉讓自己的合同權利,其轉讓行為並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當事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的再轉讓行為,房地產登記部門不予辦理登記,該規定所產生的後果是受讓方可能要承擔無法實際取得房屋的風險,但並不影響轉讓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説只要雙方在簽訂房屋轉讓合同的過程中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雙方意思表示真實,買賣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無證二手房買賣合同有沒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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