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產權人是否可以賣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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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產權人是否可以賣房子

一般情況下房產的所有人只有一個,當然要是共同買房的話,則就會出現多個產權人。實踐中,只有房屋的產權人才可以對房屋進行處理,包括收益、轉讓、處分等等。那是不是意味着非產權人就不可以賣房子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想解答。

對於非產權人出賣房屋的行為,通常分為以下幾種情況,區別對待:

一、非產權人作為合法代理人在賣房過程中有不當行為怎麼辦

非產權人得到產權人書面授權即成為合法代理人。如果其在賣房過程中,行使了產權人沒有授予的某項權限,如,將未經批准出賣的房屋附屬物賣出;行使產權人已經表示收回的某項權限;行使條件未成就的某項附延緩條件的權限;未經產權人同意,轉託第三人代賣等等,這些都構成不當行為。只要產權人不予追認,就應當由該非產權人對法律後果承擔責任。如果買方不知道該非產權人有上述不當行為,而買賣合法,手續完備,可以承認買賣的效力,由該非產權人賠償因不當行為給原產權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非產權人是多人,除原產權人另有表示的,應承擔連帶責任。

二、非產權人無權代理,卻完成了買賣手續怎麼辦

1、無其他違法情節,對產權人有利,能體現產權人意思的,一般產權人予以追認,即有效;如不追認,仍舊無效。

2、有其他違法行為,或者對產權人不利,不能體現產權人意思的,一般產權人不予追認,當然無效。如予追認,違法情節不影響部分有效的,可部分有效;如產權人發現過晚,雖然賣房行為是無效的,房屋已經由於各種原因不能退還的,該產權人應當賠償損失。如系該非產權人與買方惡意串通的,買方應負連帶責任。如原房屋系多餘的出租房,產權人認為價格合理,對方又需要房屋自住的,可以補辦合法手續,不收回房產,由該非產權人退賠價款。

三、產權人在委託非產權人賣房過程中有不當行為怎麼辦

雖然該非產權人合格,但產權人意思表示與真實意思不一致,或買賣合同內容違法、形式不合法,所導致無效的買賣關係與產權人的不當行為有關時,該非產權人的責任應當酌情減免。

1、非產權人受產權人全權委託的,如果產權人明知該非產權人缺乏賣房的知識,一般可以免除該非產權人的責任。但不知道該非產權人的無知或者輕信其保障,而該非產權人有重大過錯、誤解,未盡應有的責任的,應酌情負相應責任。

2、產權人授予非產權人的權限不明確的,該非產權人發現了對產權人不利的情況沒有告知產權人即實施代理權的,應對導致的損失酌負責任;但告知後,產權人逾期未作答的,推定默認,免除該非產權人的責任。如果產權人以任何誘發該非產權人的過失或者誤解,對該非產權人應免除責任。

總之,應當提倡賣房儘可能由產權人親自進行,以適應賣房交易的複雜變化,防止非產權人極易出現的糾紛。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非產權人原則上是不能夠出售他人的房產的,但要是經過產權人授權的話,則可以代為出售房產。現實中,房產中介其實做的就是這樣的事情,在經過授權之後幫助房產所有人進行賣房、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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