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購房不給合同違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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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發商購房不給合同違約嗎?

開發商購房不給合同違約嗎?

開發商不給購房合同,那購房者可以拒絕支付房款,或者可以請求房產管理部門介入。因為購房合是買賣關係的證明,是雙方履行約定的依據,若沒有合同,當發生違約事件時,當事人很難維護自己的權利,因此一定要找開發商索要購房合同,確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害。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此時往往是一式多份的,其中開發商肯定會保留一些購房合同,而作為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購房者至少也是需要保留一份購房合同的。發生購房合同爭議,首先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某種方式解決:提交某某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買售人應當仔細閲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諮詢,如無異議視為雙方同意內容。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

二、購房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等;

2、房價,包括税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3、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5、質量標準,包括裝飾、設備的標準、承諾及違約責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轉的承諾、質量爭議的處理等;

6、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

7、保修責任;

8、乙方使用權限;

9、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

10、違約賠償責任;

11、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裝飾、設備標準等。

綜上所述,人們到售樓處買商品房,會和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這是證明雙方買賣關係的重要憑據。開發商應當持有一份合同,將另一份給購房者,不給合同則構成違約,購房者可以主張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支付雙倍定金,或者向有關部門投訴要求開發商交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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