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退房能否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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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退房能否退税
律師解答: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律師解析:完税後辦理退房的情況有兩種:一是已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但未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二是已簽訂合同,並辦理了房地產權屬登記。第一種情況,原則上給予辦理退税。第二種情況,原則上已納契税不予退還,但也有例外,即經過法定程序判定該房地產交易合同及發生的房屋土地權屬轉移無效的,已繳契税可以給予退税。法律依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契税納税服務與徵收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第七條
納税人依照《契税法》以及23號公告規定向税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契税的,應提供納税人身份證件,完税憑證複印件,並根據不同情形提交相關資料:
(一)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前,權屬轉移合同或合同性質憑證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的,提交合同或合同性質憑證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的證明材料;
(二)因人民法院判決或者仲裁委員會裁決導致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權屬變更至原權利人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
(三)在出讓土地使用權交付時,因容積率調整或實際交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需退還土地出讓價款的,提交補充合同(協議)和退款憑證;
(四)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時,因實際交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需返還房價款的,提交補充合同(協議)和退款憑證。
税務機關收取納税人退税資料後,應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核實有關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情況。核實後符合條件的即時受理,不符合條件的一次性告知應補正資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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