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不了户的房子協議如何協議?

來源:法律科普站 5.74K

過不了户的房子協議如何協議?

一、過不了户的房子協議如何協議?

我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條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依據民法典相關規定依法登記權屬證書只是物權變動的權利要件,而不是買賣生效要件,在尚未取得產權的情況下,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行為屬於債權行為,不是物權行為,只要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就應當認定為合同有效。

也就是説雙方簽訂合同後,由於房屋不能辦理過户手續,房屋的物權並未發生變動不能對抗雙方之外的第三人;但在雙方之間,債權已經成立,雙方都受到相關條款的約束,其後的取得產權證書、協助過户等行為是當事人應當履行的義務,如不能達到上述目的,購買方可依法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承擔違約責任或者退還購房款賠償損失。

二、沒有房產證的安置房買賣情況

拆遷安置房屋買賣時,因為尚未領取房產證,無法及時辦理產權過户手續,這就為日後糾紛產生留下隱患,而加上房價飛漲,不斷出現賣房人變卦,買房人起訴的情況

如果拆遷安置房屋買賣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並不違法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當認定為合法有效。認定合同效力應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而上海動遷安置房在取得房地產權證、被允許上市交易之前的3年內不得轉讓、抵押的政策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另外,即使未辦理登記手續,但這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過不了户的房子如果是因為無法辦理房產證導致的,那麼即使簽訂了協議的情況下,也是不可以進行買賣的,所簽訂的協議並不具備法律效應。在對方反悔的情況下,房子是可以被對方收回的。所以沒有房產證的房產,如安置房或者拆遷房產是不建議購買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