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屋質量保證書的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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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房屋質量保證書的內容是什麼

其實在日常的建築工程在修建完成以後,為了確保工程質量,針對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的措施可以説是非常多的,正是因為在如此高如此高度的關注之下,現如今的房屋質量基本都是可以過關的。在這其中建築房屋在修建完成以後,還會出具一份房屋質量保證書。在下文中小編將詳細為大家介紹天津市房屋質量保證書的內容是什麼?

一、房屋質量保證書的定義

房屋質量保證書又稱住宅質量保證書,是房地產開發商將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給購買人時,針對房屋質量向購買者做出承諾保證的書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開發商應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上約定的房屋質量標準承擔維修、補修的責任。

二、天津市房屋質量保證書的內容是什麼?

1、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的質量等級;

2、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

3、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牆面、廚房和衞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牆面、頂棚抹灰層脱落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管道堵塞2個月;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1個採暖期或供冷期;衞生潔具1年;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用户自行約定;

4、用户報修的單位,答覆和處理的時限。

三、房屋質量保證書的意義

鑑於房屋的特殊屬性,為了維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國家對住宅質量進行了專項規定,要求開發商建造的房屋必須達到一定的標準,並要求開發商承擔一定期限的保修責任。

四、房屋質量不合格怎麼辦?

根據法律規定,房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採取下列途徑解決:

(一)實際履行—修復

在商品房買賣中,因為主體質量問題,開發商違約以後,實際買受人所購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出現問題較小,如果通過加固等措施能夠修復的,且確保建築物安全的,買受人可以請求出賣人依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的內容履行義務,也稱繼續履行。

(二)解除合同—退房

在實際買受人所購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出現問題較大,不能通過加固等措施能夠修復的的辦法解決問題的,也就是不能繼續履行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房。買受人向法院請求解除合同的,法院應予支持。

(三)主張違約金及賠償損失

出賣人交付的房屋不合格,買受人不論是請求實際履行(修復)還是解除合同(退房)的,均不影響請求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及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購房者有權依法解除合同(退房),並根據實際情況要求開發商承擔退還全部購房款、賠償貸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購房的税費、違約金、懲罰賠償金等法律責任。違約金是由合同當事人預先約定的,在違約行為發生後,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與履行行為之外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的一定數量的金錢。

(四)侵權賠償責任

商品房的侵權責任,就是因商品房質量不合格,發生事故比如倒塌、脱落、塌陷、漏水侵蝕腐朽、等等而致人損傷或致物損害的,受害人或購買人可以主張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我們可以看出,天津市房屋質量保證書的內容主要包括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的質量等級,以及使用壽命的擔保和其他相關的事宜等。在保證書當中要有所交代,保證書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房屋質量不合格的話,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相關人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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