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房怎麼買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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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公有住房購買程序進行,具體流程如下:

租賃房怎麼買產權

1、公有住房購買人(簡稱購房人)應向公有住房出售單位辦理認購手續,領取購房用的統一表式資料。

2、在購房前必須協商一致,確定購房人、職級人、工齡人,簽訂《職工家庭購買公有住房協議書》並由單位出具《工齡證明》和《職級證明》。

3、售房單位根據購房人所提供的文字資料及相關政策規定,核准後把相關信息輸入電腦,計算出購房款及相關費用,經購房人確認和選擇付款方式後,由售房單位與購房人簽訂《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並由購房人支付定金。

4、購房人在合同規定時限內,持《購買公有住房付款憑證》和現金到售房單位的開户行建行付款。

5、付款後,由售房單位向購房者出具《出售公有住房專用票據》。

6、持上述相關資料,由售房單位或購房者直接到該房所屬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申領《房地產權證》手續即可。

另外購買使用權房注意事項:

1、使用權房權屬關係複雜,確定權屬後再購買。必須雙方親自到場過户。

2、使用權房按使用面積計算,客户一定要對照房本的面積來計算。

3、購買前要核實以前各項費用是否結清(供暖費、物業費),以免日後出現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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