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籤和租賃備案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網籤和租賃備案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網籤和租賃備案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根據《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房屋出租人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或證件(審驗原件,留存複印件):

(一) 出租人和承租人合法有效證件。自然人應當提供身份證或者其他能夠證明個人身份的有效證件(國內居民提供身份證,港澳同胞提供回鄉證,境外人士提供護照等);法人或其他組織應當提供證明其合法成立的有效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二)房地產權屬證書或其他房屋合法來源證明。

(三)房屋租賃合同

(四)出租共同共有的房屋,還應提交其他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租房屋的證明,房屋所有人將出租房屋委託他人管理的,還應提交合法的委託書。

(五)涉及到房屋轉租的,轉租人應提供與出租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如該合同沒有出租人同意轉租約定的條款,應提供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

(六)租賃雙方當事人之一委託他人代辦的,受委託人應提供合法的委託書。

二、租賃合同相關情況

1、出租房和承租人需要協商好,對房租、付款方式、期限等需要確定好,在整個租賃期間,出租人不可以任何理由,提高房子的租金。

2、支付租房自己的方式分為三種,分別是以年為單位交付租金、以半年為單位交付租金、以季度為單位支付租金。

3、如果説出租人要求承租方支付的房租期限比較長的話,那麼承租人可以和出租方進行協商,要求給予一定的優惠,但是承租人不要忘記在自己能夠承擔範圍。

4、若是説承租方的經濟能力暫時不好的話,那麼可以和出租房協商,儘可能以月或季度進行支付, 這樣帶來的壓力也會比較小一些。

5、對於租房合同中,所規定的租房時間,需要特別的注意,畢竟這關係到租房者和出租房的利益。

司法實踐中,對於網籤和租賃備案的相關情況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如果對相關程序不瞭解的可以諮詢當地的房產管理部門,並按照要求辦理。在辦理網籤和備案時必須提供相關合法的證件及證明文件,避免出現程序錯誤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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