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注意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4W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注意哪些

【為您推薦】平武縣律師   龍華區律師   古藺縣律師   利辛縣律師   邗江區律師   蕭縣律師   上饒縣律師

現代社會中,由於房價飛漲,大部分在大城市工作的人,都買不起房屋,這樣的話只能選擇租房居住。在涉及到租房的時候,也是需要簽訂書面的房屋租賃合同的,不過此時有一些地方需要注意。那到底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注意哪些?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注意哪些

1、房屋的基本情況。房屋基本情況一方面是指房產本身的狀況,包括物業地址、建築面積;另一方面是指房屋的權屬狀況,一般是指產權證編號、產權人姓名以及是否設定了抵押等;鏈家地產市場研發中心認為,這部分內容作為租賃合同的必備構件,勢必需要出租者出示房產證。

2、水電、物業等其他費用承擔方式。租賃合同裏除了明示租金、押金的支付方式外,還要約定在租賃期內水電、供暖物業費、衞生費等其他費用的承擔方式,在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中,對於這一部分費用的承擔方式均需要做出詳細的約定。專家認為,消費者應該就這部分條款做出明確的約定並直接寫入合同,可以避免合同到期之後雙方產生費用方面的糾紛。

3、房屋的維護、維修。在房屋出租期間,難免會出現傢俱、家電等生活用具的損壞情況,因此約定房屋維護、維修的權責非常有必要,租賃合同範本裏“房屋的維護、維修”約定了業主與求租者兩方的責任,保證在租賃內房屋及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在適用和安全的狀態,同時約定設備在自然損耗或因使用不當而造成故障時,兩種不同情況的解決方案,以有效避免業主和求租者因為物品損壞帶來的糾紛。

4、合同解除的具體情況。租房合同中必須標明合同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這樣可以約束業主和求租者的行為,保障雙方的權利。在示範文本中,共註明了合同解除的5種情況,其中細化了業主或者求租者單方解約的幾項權利,比如業主延遲交付房屋達多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求租者安全等等,求租者可以單方解除合同、求租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多久、欠繳費用、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等業主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二、合同雙方應承擔責任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應當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規定對房屋進行維修養護,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應負責修理;承租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3)出賣、轉租房屋時,未按法律規定保證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或優先承租權的,應負責賠償損失。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的,除補交租金外,還應償付違約金。拖欠租金達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賃為6個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對出租房屋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合理損害的,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3)擅自轉租、轉借、換租房屋或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得請求支付違約金。

當事人在具體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時候,有一些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上文中本站小編已經為大家解答了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注意哪些的問題。要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出現了違約行為的話,則此時是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