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行政訴訟的起訴條件有幾條

來源:法律科普站 8.1K

一、税收行政訴訟的起訴條件有幾條

税收行政訴訟的起訴條件有幾條

税收行政訴訟的起訴條件有四條。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日內,提供據以作出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全部證據和所依據的規範性文件,不提供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證據的,視為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沒有相應的證據。

1、原告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4、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行政訴訟舉證須知

被告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原告可以提供證明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證據。原告提供的證據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的舉證責任。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其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材料。被告認為原告起訴超過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

在起訴被告不作為的案件中,原告應當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經提出申請的證據材料。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應當依職權主動履行法定職責的;

(二)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請的登記制度不完備等正當事由不能提供相關證據材料並能夠作出合理説明的。

行政賠償訴訟中,原告應當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造成損害的事實提供證據。

當事人委託訴訟代理人,應當本人親自來人民法院,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並向人民法院提交由本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事項和具體權限。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申請複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未申請複議直接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有權提起訴訟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訴訟,應當提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證明自身主體資格的必要材料。

原告所起訴的被告不適格,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原告變更被告;原告不同意變更的,裁定駁回起訴。

在起訴被告不作為的案件中,原告應當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經提出申請的證據材料。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原告,必須先提交訴訟申請書,法院開始受理後就可以開庭審判。原告提交的起訴申請書必須寫清楚被告者是誰,為了避免重名,還可以寫清楚被告的户籍地,現居住地,以及工作單位。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