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税法行為的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一、違反税法行為的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違反税法行為的處罰標準不能一概而論,參考依據如下:
1、偷税
對於納税人的偷税行為,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以不繳或少繳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逃税
納税人欠繳應納税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税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税款的,由税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欠繳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抗税
抗税,是指納税人、扣繳義務人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税款的行為。對抗税行為,除由税務機關追繳其拒繳的税款、滯納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輕微、未構成犯罪的,由税務機關追繳其拒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拒繳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4、騙税
納税人有騙税行為,由税務機關追繳其騙取的退税款,並處騙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企業所得税的納税範圍有哪些?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
三、個人所得税的納税範圍有哪些?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四、個人所得税的税率是怎樣的?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税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税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税率,税率為百分之二十。
總的來説,只要納税義務人沒有依法納税,並且當事人也未採取任何有效的避税方式,税務機關都有權利進行處罰,如果在税務機關工作人員調查過程中毀滅證據,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礙工作人員的調查取證,是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