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續約意向書的內容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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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續約意向書的內容有什麼?

勞動合同續約意向書的內容有什麼

勞動合同續約意向書

某某先生/小姐,(身份證號:1234)

你好!

公司與你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將於某年某月某日到期。公司願意在保持原勞動合同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與你續簽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公司書面向你徵詢續簽意向,請在下列選項中進行選擇()

a、同意續簽

b、不同意續簽

請你填寫完畢此意向書後,在三個工作日內(即年月日前)交回公司人事部。逾期未交的,視為不同意續簽。

公司:某某公司

員工簽字:某某員工

某年某月某日

本意向書一式兩份,員工執一份,另一份由員工簽字後留人事部存檔。

二、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到期之前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對於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問題,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需注意:

(1)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按照現有的法律規定在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規定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2)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法律規定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3)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三、辭退賠償金的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以上就是對勞動合同續約意向書的內容有什麼的相關解釋。同時企業無權強制進行解僱員工,如果員工有繼續工作的意向,則必須讓員工繼續工作。若員工無繼續工作的意向,則需要根據相關法律制定的解聘金額發放的標準提供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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