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應當如何避免醫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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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院應當如何避免醫患糾紛?

醫院應當如何避免醫患糾紛?

1.嚴格遵守醫療衞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改善服務態度,建立良好的醫患關係,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

⑴醫院管理者和醫務人員應熟悉掌握常用的衞生管理法律、法規。

⑵加強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教育,增強服務意識。

⑶醫務人員應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

規章制度和診療護理操作規範、常規是醫學實踐長期經驗的科學總結;是醫療服務質量的重要保證;是評判醫療護理工作是否存在過失的準則。因此,醫院應該把建立健全醫院規章制度、各級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和加強對醫務人員診療技術操作規範的培訓,作為院、科兩級管理工作的重點,做到有章可循,違章必糾,使醫院工作走上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的軌道,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2.醫療機構應加強質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預防醫療糾紛的有效措施。

醫療質量事關患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醫療糾紛的發生與醫療質量的高低成正相關關係。要提高醫療質量、對醫療安全有保障、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就要切實保障醫療質量,對影響醫療質量的各個環節進行有效地監控。醫院應該健全醫療服務質量管理體系,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範和處理醫療糾紛的預案,狠抓基礎質量,環節質量和終末質量的三級管理,堵塞漏洞,做到防患於未然,很抓“三基、三嚴”的培訓,才能確保醫療糾紛不發生或少發生。

3.提高病歷及各種醫療文書的書寫質量並加強管理。病歷是疾病的診治經過及療效的原始記錄,是進行醫學研究的原是資料,也是判斷醫務人員的醫療行為是否得當的法定證據。它不僅涉及到醫學技術問題,還涉及日後可能發生的醫療糾紛賠償問題。發生糾紛後,病歷將成為認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民事法律責任的一種重要依據。

4.重視醫療以外的其他安全問題,減少非醫療因素引發的醫療糾紛。醫療以外的安全問題在近幾年醫療糾紛的投訴案中佔有一定的比例。例如:請假或自行外出的患者在院外出現意外;患者在醫院內的摔傷、燙傷、自殺;精神病人在院內傷人、或外逃傷人等,依據國家的法律,醫院雖對患者沒有監護責任,但應負有監管責任,一旦出現問題,很難證明醫院完全沒有過錯。

目前,醫患糾紛的問題是比較常見的,一般都是由醫生與患者之間存在溝通不清楚導致的。隨着人們生活水平提高和科技進步,患者得到了更多治療疾病的途徑,也有了更多獲得醫療專業信息的渠道,醫院也需要加強業務技能,避免出現醫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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