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訴訟醫院舉證注意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2W

在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中,醫療機構舉證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患者的損害結果與醫療機構的醫療行為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
二、提供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主觀上不具有過失的證據。
醫療機構必須證明其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同時還需證明其醫療行為不存在醫療過錯才不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在分配舉證責任上,要求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的因果關係和有無主觀過錯兩個要件上承擔舉證責任,也不是所有舉證責任都“倒置”。

醫療糾紛訴訟醫院舉證注意什麼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證據規則全文 第四條

 下列侵權訴訟,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舉證責任:(一)因新產品製造方法發明專利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由製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其產品製造方法不同於專利方法承擔舉證責任;(二)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損害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三)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由加害人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四)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脱落、墜落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對其無過錯承擔舉證責任;(五)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過錯或者第三人有過錯承擔舉證責任;(六)因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產品的生產者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七)因共同危險行為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實施危險行為的人就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八)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有關法律對侵權訴訟的舉證責任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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