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在學校鬥毆由誰負責?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8W

大部分未成年人的學生都容易在學校裏面與自己的同學發生一些小的矛盾,但是有的學生不懂的怎麼處理這些矛盾容易產生鬥毆的事件,如果發生了打架的事件老師要及時瞭解情況,並且以協商處理,關於學生在學校鬥毆由誰負責接下來讓小編來告訴大家有關的法律規定。

學生在學校鬥毆由誰負責?

一、學生在學校鬥毆由誰負責?

未成年人在學校打架的,由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學校是否承擔責任要看它有沒盡到監護管理的職責。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指的是,不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包括10 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三十二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受到人身損害的,學校應當承擔責任,除非學校能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即學校方必須承擔舉證責任,證明自己盡到教育、管理職責。

第三十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受到人身損害的,學校沒有盡到監管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即未成年人一方要承擔舉證責任,證明學校沒有盡到教育、管理職責。

第三十九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小孩在學校打架受傷誰的責任?《民法典》規定,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未成年人在學校打架的,由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學校是否承擔責任要看它有沒盡到監護管理的職責。

綜上所述,關於學生在學校鬥毆由誰負責小編已經為大家解答了,小孩子如果在學校打架了,一般不太嚴重的是由老師解決的,並且老師一定要幫助自己的學生解決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學校可能還要負一定的責任,當然主要還是雙方的家長要負責孩子所造成的嚴重後果。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