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高空墜物如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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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中高空墜物如何判刑?

刑法中高空墜物如何判刑?

高空墜物的判刑標準是三年到7年左右的有期徒刑,不過,如果並沒有給被侵權人造成特別嚴重的後果的話,關於高空墜物的這種行為一般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就算要判刑也得建立在受害者確認了實際的侵權人之後。高空拋物砸死人是一種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要被判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條  堆放物倒塌、滾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損害,堆放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高空墜物刑法當中目前並沒有相關規定,也就是説,高空墜物導致最嚴重的狀況就算是當事人已經直接死亡了,那麼也只能夠按照民事責任對侵權人進行處置的,如果高空墜物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話,那同時又規定被侵權人可以起訴該棟樓盤的絕大多數的住户,讓這些人員全部都坐牢也是不太可能的。

高空墜物給他人人身或財產造成損害的,所有權人應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按實際情況,單純高空墜物,沒有造成任何後果的,不存在責任問題。但高空墜物造成侵權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另外,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二、高空墜物意外應該如何有效避免?

1、警惕高架的廣告牌。由於大風或自然鬆動,容易導致廣告牌瞬間倒塌墜落。

2、注意居民樓房墜物。陽台上的花盆等擺放物會由於主人澆花操作不當或大風而引起墜落。

3、要小心高樓的牆面裝飾物和窗户玻璃碎片。颳風時,高層樓房牆面的裝飾物或鬆動的表層可能發生脱落,窗户上的玻璃、碎片也可能墜落。

4、注意建築施工工地的墜落物。安全防護網若不齊全,磚石物料就可能會從上面掉下來。

5、關注警示牌通告。一般經常墜物的路段常貼有警示牌等標誌,注意查看繞行。

6、儘量走內街。如果行走在高層建築路段,儘量走有防護內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

7、颳風下雨天更要注意。如沿海地區城市,多風暴雨天氣,是墜物的高峯期,更要小心觀察。

8、購買人身意外保險。如果經濟條件允許,建議購買意外保險。

法律上沒有規定高空墜物是一種犯罪的行為,應該説目前為止我國沒有出台任何有效的防範高空墜物的強制性措施,現在關於高空墜物方面的規定只是寄希望於集中所有人的力量,幫助受害者尋找侵權人。確認侵權人之後,沒有什麼嚴重後果的也無法直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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