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一、1歲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帶上申請變更姓名所需的材料,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需的材料,如下:
1、《變更更正户口項目申請表》;
2、本人或監護人書面申請(未成年人本人申請的,需監護人簽字同意);
3、父母共同簽署的同意書(父母離異的);
4、申請人《居民户口簿》。
首先,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收養人持本人身份證、户口簿、出生證等材料,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然後,户口登記機關審查申請材料。最後,申請通過的,應當准予變更。
二、改名字流程是怎樣的?
1、寫更名申請;
2、到街道或單位開具證明,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需要道加蓋户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
4、到縣級户籍版部門簽字;
5、公證:按要求超過16週歲要的公民改名字權需要公證;
6、到市公安機構户籍部門簽字,未滿16週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門打印新的户口本。
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三、改名字需要本人嗎?
改名需要本人辦理,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
需要改名字的,如果是未成年人,需要本人或者父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姓名;如果是成年人,只需要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姓名,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想給孩子改姓名的,需要父母雙方都同意。
如果未成年人需要改名字的,由本人或者父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姓名;如果成年人需要改姓名的,只需要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姓名,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想給孩子改姓名的,需要父母雙方都同意。
給未成年人改名字,需要去户口登記機關,公民改名字需要先寫更名申請,然後去街道開證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門填寫更名申請表,加蓋户籍專用章,再到縣級户籍部門簽字,就可以更改名字,打印新的户口本了,但未成年人改名字,需要監護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