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起外號侵犯什麼權?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5W

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起外號侵犯什麼權?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起外號侵犯什麼權?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起外號侵犯名譽權,我國法律當中規定任何人的人生人格方面的權利不能受到侮辱,否則屬於侵犯名譽權,侮辱是指故意通過言語、文字或者行為舉止等方式貶低他人人格、毀損他人名譽的行為。侮辱行為的主觀狀態應當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語、書面文字或者行為舉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民法通則》第101條後端規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民通意見》第140條規定,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捏造事實公然籌劃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以書面、口頭等行使詆譭、誹謗法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法人名譽權的行為。

誹謗是指故意或者過失地散佈有關他人的虛假事實,導致他人名譽降低或者毀損的行為。誹謗的主觀狀態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語、書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虛假事實散佈開來的方式。《民法通則》第101條後段規定,禁止用誹謗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二、其他法律規定是什麼?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取外號觸犯《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來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源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2113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5261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4102,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經常可以看到有一些人員關於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之後到法院進行訴訟,但是要明確是屬於哪一種權利受到損害,才能夠找到對應的法條來對自身的權利進行維護,比如説如果起外號的這種行為已經達到非常嚴重的程度,那麼就是屬於侵犯名譽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