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毀壞財物中的財物解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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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毀壞財物中的財物解釋是什麼?

故意毀壞財物中的財物解釋是什麼?

故意毀壞財物中的財物解釋是包括公私財物,包括生產資料、生活資料;動產、不動產等等。只要損害的是公共財產就會屬於故意毀壞財物罪中財物的範圍,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故意毀滅或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也可以這樣説,它是指故意地非法地毀滅或損壞公共財物或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物.使某項財物的價值與效用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的行為。此罪的構成特徵是:一是主體方面特徵,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是達到16週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犯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毀壞財物罪量刑標準規定,犯故意破壞財物罪,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是指毀壞個人財物,導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壞生產、經營設備設施,造成停產或經營停止,引起重大損失;破壞手段極其惡劣的;等等。

二、故意毀壞財物罪立案標準是怎麼樣的?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故意毀壞財物罪量刑標準規定,犯故意破壞財物罪,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是指毀壞個人財物,導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壞生產、經營設備設施,造成停產或經營停止,引起重大損失;破壞手段極其惡劣的;等等。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客觀上如果是故意的,從客觀方面有毀壞財物這樣的一種狀態,並且達到情節嚴重的,將會按照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規定的故意毀壞財物罪來進行處罰的。但是在這種情況之下的話,是會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來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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