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肖像權意思構成要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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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商業做廣告都拿名人的肖像,如果是經過本人授權的,使用肖像也無可厚非。可是在一些名譽侵權案件中,存在肖像權被侵犯的案例,法院會介入調查。那麼,侵犯肖像權意思構成要件是什麼?肖像權受到侵犯,主要涉及的是民事賠償,下面我們來看看小編是怎麼説的。

侵犯肖像權意思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侵犯肖像權意思構成要件是什麼?

認定肖像權被侵害,有一定的原則。按照中國民法通則規定,只要符合這樣三個要件,即可認定構成侵害肖像權的民事責任:

1、有損害事實的發生。如被攝者肖像權受到侵害後,受害人的名譽、地位、身份受到打擊帶來了精神上的痛苦,主要體現為肖像權人就其肖像獲取財產利益的可能性減少,這裏包括直接和間接的損失、包括精神損害和物質損害。

2、侵權人主觀上有過錯(這裏包含故意和過失)。即攝影活動中確有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非法侵害他人肖像權的,即可認定有過錯。

3、損害事實和侵權行為之間有因果關係。這種有因果關係必須是攝影者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內在、本質、必然的聯繫。

二、哪些情況下肖像可以正當使用?

根據內地法律規定,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因社會公共利益,可未經肖像權人的同意而使用其肖像:

1、使用社會公眾人物肖像;

2、為宣傳報道而使用參加遊行集會、遊園活動的人的肖像;

3、旨在行使正當的輿論監督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4、因通緝犯罪嫌疑人或報道已判決案件而使用罪犯的照片;

5、為肖像權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其照片;

6、國家機關為執行、適用法律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7、作為證據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8、為了科學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範圍內使用他人肖像。

三、侵犯肖像權的民事賠償包括哪些?

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賠償損失。因此,如肖像權受到侵害,公民有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如果侵權人置之不理,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強制侵權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對無營利目的的侵害肖像權行為,肖像權人有權要求賠償精神損失;對以營利為目的的侵害肖像權行為,肖像權人既有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又有權要求侵權人對侵害肖像權所造成的物質上的損失,進行經濟損害賠償。

通過上面這篇短文,小編給大家梳理了侵犯肖像權意思及構成要件等方面的知識。肖像權被侵犯,主要從兩個方面入手,看是否用於商業目的,是否未經過本人同意。如果符合條件,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侵權方給予精神損失賠償,並且賠禮道歉,停止使用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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