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網絡購物糾紛在哪裏起訴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W

一、一般網絡購物糾紛在哪裏起訴

一般網絡購物糾紛在哪裏起訴

網絡購物糾紛可以到收貨地當地法院進行起訴。當事人和賣家之間的糾紛屬買賣合同糾紛,《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以信息網絡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信息網絡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在網上購買手機,一般是採用快遞送貨上門的方式,在當事人和賣家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當事人的收貨地即為合同履行地。因此,當事人既可以向賣家住所地法院起訴,也可以向當事人的收貨地法院起訴。

二、網絡購物的問題及解決方法有哪些

第一,買家購買商品後,賣家拒絕發貨。

作為消費者,當在電商平台下單,並支付了價款後,買賣合同就已經成立。此時,如果商家拒絕發貨,當事人是有要求商家繼續履行買賣合同即按時發貨的權利的,如果商家不處理的話,那麼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維權:

1、向商家所在的電商平台投訴商家的違法行為,與商家的聊天記錄就是最好的證據,讓平台對商家做出相應的處罰。

2、向消協等消費者維權機構投訴,請求消費者維權機構協助我們維權,處理此事。

3、向工商部門進行舉報或者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向維權類自媒體尋求幫助,向自己所在學校的自媒體尋求幫助。

第二,收到快遞,發現實物存在產品質量問題。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商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格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的,為500元。就是説我們在面對商家知假賣假時,除了要求商家退回我們的付款外,還可以要求商家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原則上是退一賠三,五百保底。

如果購買到的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除了要求商家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商家要求支付價款的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這比一般性規定的退一賠三,五百保底對商家的懲罰更為嚴厲。

第三,快遞損毀或丟失

個人建議,如果取件時發現快遞破損,可以選擇拒收快遞。如果一定要接收破損快遞的話,牢記開快遞的時候一定要錄像,如果後期需要維權的話,這可以作為證據。

如果發生快遞毀損或丟失,首先要做的是找到責任方,明確到底是商家、快遞公司的單獨責任還是多方的共同責任。當然,如果找不出來到底是誰的責任的話,可以要求商家幫忙找,一般來説商家都會積極幫忙,從而撇清自己的責任的。

如果對於商家或者快遞公司的服務不滿意,可以向消費者維權機構投訴,請求幫助。如果確認是快遞公司的問題,同時也可國家郵政局申訴。

網絡購物的問題及解決方法有第一買家在購買物品以後,並且已經支付了錢款,賣家不發貨。如果出現這種情況的話,那麼賣家可以到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要求賣家進行發貨或者退款。同時當事人應該保留同商家的聊天記錄或者平台的購買記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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