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購物糾紛起訴狀的內容有什麼
一、網絡購物糾紛起訴狀的內容有什麼
民事起訴書
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聯繫方式。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聯繫方式。
請求事項:(寫明向法院起訴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起訴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繫地址)。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原告人:某某(簽名或蓋章)
某年某月某日
附:1、本訴狀副本2份(按被告人數確定);
2、證據3份;
3、其他材料3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一般來説網絡購物糾紛怎麼起訴
如果產生網絡購物糾紛的情況的話,可直接與商家先協商,協商不成的話可以到法院起訴。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有規定可以“七天無理由退貨”,所以當事人可以根據此條款去跟商家協商,或者到消協去投訴,或者直接選擇到法院起訴。民事糾紛的訴訟程序大體上有以下幾個步驟:
(1)當事人一方(原告)提交起訴狀,起訴到法院;
(2)法院立案後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提交答辯狀;
(4)開庭:調查、辯論、調解;
(5)製作調解書或一審判決書;
(6)雙方均不上訴,則判決書生效;或一方不服提起上訴,進入第二審程序;
(7)第二審審理:製作二審調解書或下達二審判決書,此為終審判決,不得上述;
(8)執行。
如果產生了網絡購物糾紛的話,當事人可以書寫起訴狀,之後向法院進行起訴。但是當事人進行起訴需要滿足相關的條件,比如有明確的原告被告,以及清楚的事實和訴訟理由。一般產生網絡購物糾紛的話,那麼可以到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