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缺陷分類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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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產品缺陷分類是怎樣的

產品缺陷分類是怎樣的

產品存在缺陷,是指產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產品有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是指不符合該標準。

產品缺陷按照導致產生缺陷的原因,分為以下幾類:

(一)產品設計上的缺陷。

即由於設計上的原因,導致產品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

例如,使用瓦斯爐的火鍋,因結構或安全係數設計上的不合理,有可能導致在正常使用中爆炸的,該產品即為存在設計缺陷的產品。

(二)產品製造上的缺陷。

即由於產品加工、製作、裝配等製造上的原因,導致產品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

例如,生產的幼兒玩具製品,未按照設計要求採用安全的軟性材料,而是使用了金屬材料並帶有鋭角,危及幼兒人身安全。該產品即存在製造上的缺陷。

(三)因告知上的缺陷(也稱指示缺陷或説明缺陷)。

即由於產品本身的特性而具有一定合理危險性。對這類產品,生產者應當在產品或者包裝上,或者在產品説明書中,加註必要的警示標誌或警示説明,告知使用注意事項。如果生產者未能加註警示標誌或者警示説明,標明使用注意事項,導致產品產生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危險的,該產品即屬於存在告知缺陷的產品。

例如,燃氣熱水器在一定條件下對使用者有一定的危險性,生產者應當採用適當的方式告知安全使用注意事項,如必須將熱水器安裝在浴室外空氣流通的地方等。如果生產者沒有明確告知,就可認為該產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險。

產品存在上述任何一種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生產者都要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產品缺陷責任構成是什麼?

產品缺陷責任是指產品製造者、銷售者或者提供有缺陷產品導致他人遭受財產、人身損害後所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後果。

產品缺陷責任的構成有三個要件:

(一)產品存在缺陷

產品存在缺陷是產品缺陷責任的構成要件的必要條件。

(二)損害事實的存在

如果產品有缺陷但未造成損害後果,就不發生產品缺陷責任問題。換句話説,產品缺陷責任的發生依損害事實的存在為根據。這種損害既包括對財產的損害,也包括對人身的損害。受害人既可以是產品的購買人,也可能是產品的使用人,或者是既非購買人又非使用人的第三人。

(三)損害後果與產品缺陷之間有因果關係

即損害後果是由於產品的缺陷所致,而不是由於他人把產品作為實施侵權的工具造成的。產品缺陷責任中的因果關係表現為產品缺陷與損害後果之間的相互聯繫,而不是表現為某種具體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聯繫,因而只要受害人能夠證明其所受損害是產品缺陷在事實上的結果,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即告成立,而不必證明該缺陷是其損害發生的唯一原因或直接原因。

要想生產者或者銷售者承擔產品缺陷責任是有條件的,在這些條件中,損害後果與產品缺陷之間有因果關係的證明有時是個複雜的問題,對於這個問題的舉證,當事人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向律師請教,律師有豐富的經驗,可以為您解決您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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