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信息罪怎麼判刑 - 責任怎麼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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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生活中,每個人身上都會有信息,就比如説一些姓名,籍貫,電話號碼等。這些信息是離不開我們的,但是總會有一些不法分子會想辦法從我們身上竊取這些信息,來謀取私利。為了保護公民信息不受侵犯,我國有販賣信息的相關罪名。那麼,販賣信息罪怎麼判刑?責任怎麼追究?

販賣信息罪怎麼判刑?責任怎麼追究?

一、個人信息包括哪些

1、個人基本情況

公民個人信息 一般包括姓名、住址、電話 (包括手機用户信息 )、身份證號、個人身份或房地產權證件複印件、個人履歷、病史等。

2、教育背景

3、學習經歷、外語和計算機應用水平

4、個人的實踐、個人成果獲獎情況

5、個人特長及性格評價

6、聯繫方式與備註

二、什麼是販賣個人信息罪

指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

三、販賣個人信息罪量刑標準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相關知識: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的認定

1、公民個人信息的特徵

(1)與公民個人直接相關,能夠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體特點;或是一經取得、使用即具有專屬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紋等,後者如身份證編號、家庭住址等。

(2)具有法律保護價值。公民個人信息承載了公民的個體特徵,甚至各項權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獲取,必然導致公民時刻處於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險狀態。

(3)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不以信息所有人請求為前提。除非基於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願,任何組織和個人均無權泄露、獲取其個人信息。

2、非法手段的認定

(1)、違背了信息所有人的意願或真實意思表示;

(2)、信息獲取者無權瞭解、接觸相關公民個人信息;

(3)、信息獲取的手段違反了法律禁止性規定或社會公序良俗。

3、情節嚴重的認定

依修正案,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方可追 究刑事責任。但何為“情節嚴重”,尚無明確的規定可循。從立法背景看,近年來,公民信息廣為泄露,網絡上出現了公開兜售各類公民個人信息的廣告,社會上甚 至出現了蒐集、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的“專業户”,對公民個人隱私及人身、財產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因此,利用刑罰手段保護公民的個人信息安全實屬必要。但刑 罰手段有其特殊的適用範圍,並非一切非法獲取公民信息的行為均應受到刑罰處罰。

販賣信息罪怎麼判刑的相關內容差不多就是這些了。在生活中,我們會有可能遇到騷擾電話,信息詐騙等,這些都是我們信息泄露的結果,這也給我們的生活造成了極大地困擾,甚至會有財產損失,所以保護個人信息,打擊販賣信息行為,這就刻不容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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