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領結婚證户口在一起怎麼離婚證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6W
沒領結婚證户口在一起怎麼離婚證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在一起十年沒有結婚證算事實婚姻嗎

老少戀並不稀奇,只不過説可能會受到他人的“指指點點”,認為是老牛吃嫩草。但其實只要是符合《婚姻法》中的規定,同時也按照要求辦理了結婚手續的,其實這就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婚姻關係。雖然法律方面有對男女結婚的年齡有要求,但僅僅是作出了最低的年齡要求,只要是達到了這個年齡規定的男女,同時滿足其他結婚條件,自然就是可以登記結婚,成為合法的夫妻。

一、在一起十年沒有結婚證算事實婚姻嗎

大眾比較熟悉的老少戀,應該就是某霆鋒的爸爸了吧。已經80多歲了,居然還與一個30多歲的“小姑娘”戀愛。從新聞媒體的報道中可以知道,這對“老少戀”在一起已經超過了十年,可以説是非常不容易的。但是他們卻一直沒有辦理正式的結婚手續,都是以男女朋友的關係陪伴彼此。其中我們知道某賢是香港人,對於香港那邊的結婚規定我們暫時不討論。而女方屬於上海人,我們姑且按照內地的規定來分析一下他們之間的關係,看看是否可以受法律的保護。

某賢和女友是2005年在一起的,而之後雖然也有同居的時候,但實際並未辦理過結婚手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發布了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自1994年2月1日後,只要未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其婚姻關係一律無效,不受法律保護。2004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稱解釋(二))實施前,未登記的男女起訴要求“離婚”的,人民法院可以按解除非法同居關係處理。

所以説,某賢和女友的關係如果放在內地的話,是無法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因為他們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時間實在1994年2月1日之後,並且雙方一致也只是以男女朋友的名義存在,並非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所以此時只能按照同居關係來進行處理。即使女方在內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也只能按照非法同居關係來處理。不過有的人也認為雙方都在一起十多年了,難道還不能自動建立夫妻關係嗎?要注意,我國並不存在自動結婚這一情況,男女要成為合法夫妻的,就只能按照規定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同時領取到了結婚證才行。

二、解除同居關係,財產怎麼分

作為公眾人物,肯定是有很多財產的。此時雙方既然已經分手,按照正常人的理解就應該分割共同的財產,但實際上也是如此。但由於此時雙方關係只是同居關係,而並非夫妻關係,所以在財產的分割上面就有一些不同。

一般同居期間的財產的範圍主要包括:雙方的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其他可以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這些財產要屬於男女雙方共同管理、使用。

由於同居關係本身就是自始無效的,所以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也是不同於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的分割的。根據婚姻法第十二條規定,非法同居雙方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如雙方沒有婚姻法第二十條規定的夫妻有互相扶養等義務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等權利。

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可以依照雙方當事人的協議進行處理,如果協商不成的話,一般會按照照顧無過錯第三方的原則進行處理。一般情況下:

1、個人所有的財產歸該所有人;可以分割的共有財產,按雙方所佔有的財產份額進行分割;

2、如果是不適合分割的財產,可以歸屬於男女雙方一方所有,並對另一方按照其應得財產的份額折價補償;

3、對雙方共或是與他人合夥經營的企業,由雙方視經營情況折款歸一方,由得業者補償另一方應得份額款。

雖然同居關係與事實婚姻有一定的相似之處,但實際法律對事實婚姻與同居關係的態度是不一樣的。相比之下,法律對事實婚姻的保護是要多一些的,如果是同居關係的話,對男女雙方來講其實都是不太利的。而雙方因為解除同居關係產生糾紛的,起訴到法院也是不會得到受理。不過要是因為同居期間的財產、債務或子女撫養問題出現糾紛的,其實也可以去法院起訴,此時法院會根據法律中的規定,同時結合實際的情況作出處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