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的合同到期了還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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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以某種特定的形式約定了某件事的條款,形式包括了書面和口頭約定兩種。內容包括相關條款與違約責任以及期限等,受法律的保護並具有法律效力。現實生活中往往會出現對合同期限的糾紛問題,一方認為合同到期了但仍應履行未完成義務,另一方卻持相反態度。為了給大家解決這個疑惑,我們今天來了解了解合同到期了還有效嗎。

簽訂的合同到期了還有效嗎?

簽訂的合同到期了還有效嗎?

合同效力是法律賦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產生的約束力。合同效力是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百六十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根據我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合同有兩種類型,即附期限合同和附條件合同。其中"期限",是指:當事人以將來客觀確定到來之事實。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終止。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附期限,即附期限的合同。所謂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將來確定到來的期限作為合同的條款,並在該期限到來時合同的效力發生或者終止的合同。所附的期限就是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將來確定到來的某個時間。

期限的特徵:

1、期限是由當事人約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

2、期限須符合法律的規定。

3、期限是將來確定要到來的事實。

有效期限和終止期限: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為生效期限和終止期限。本條規定,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1、生效期限又可稱為始期,是指以其到來使合同發生效力的期限。該期限的作用是延緩合同效力的發生,合同在該期限到來之前,其效力處於停止狀態,待期限到來時,合同的效力才發生。

2、終止期限是指以其到來使合同效力消滅的期限。附終止期限合同中的終止期限與附條件合同中的附解除條件的作用相當,故其又稱為解除期限。

3、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可以是一個具體的期日,如某年某月某日;也可以是一個期間,如"合同成立之日起X個月"。

簽訂的合同到期了還有效嗎?總結以上法律條款及相關規定可知,一般情況下雙方簽訂的合同到期後效力就不受法律保護了,也就失去了其原有的法律效力。一般合同會附有有效期限以及終止期限,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應當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判斷。您若是還有關於合同方面的疑問,歡迎諮詢本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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