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產證後購房合同要拿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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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房產證後購房合同要拿回來嗎?

辦理房產證後購房合同要拿回來嗎?

需要。辦理房產證是需要收走購房合同的,待手續辦理完畢之後,房管局會將購房合同返還。辦理房產證一般需要:購房合同原件、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測繪表及分層分户圖原件、完税憑證等資料。

辦理房產證的流程如下:

1、登記收件,產權登記的第一個程序就是登記收件。登記收件表示主管機關接受產權人主張權利的申請。因此,產權人必須填寫申請書,並交驗有關證明、證件;經審查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請書,收存需要進一步審查的有關證明、證件。

2、勘丈繪圖,勘丈繪圖是對已申請產權登記的房地產逐户、逐處進行實地勘察,查清房地現狀,丈量計算面積,核實牆體歸屬,繪製分丘平面圖,補測或修測房屋分幅平面圖,為產權全面審查和製圖發證提供依據。

3、產權審查,對申請登記的房屋,經過認真細緻的實地勘察和丈量製圖,掌握了房屋全部實況資料以後,即可轉入產權審查。這裏需要説明的是,這裏的產權審查是全面的、更為細緻的產權審查,是經過了登記收件勘丈繪圖後的產權審查。

產權審查是以產權檔案的歷史資料和實地調查勘察的現實資料為基礎,以國家現行的政策、法律和有關的行政法規為依據,對照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牆界表、產權證件、證明,逐户、逐棟認真審查其申請登記的房屋產權來源是否清楚,產權轉移和房屋變動是否合法等整個複雜細緻的工作過程。

4、繪製權證,對申請人申請的房地產,經過審查確認可以頒發產權證後,應及時轉入制權證階段。這個階段的主要工作是繪製應頒發的產權證件。

5、收費發證,收費發證是產權登記發證工作的最後程序,要求把應收的登記費收繳入庫,把應發出的權證發放到所有權人手中。

二、陰陽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對陰陽合同的效力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來認定:

一是關於陽合同的效力,基於其沒有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思,依據有關規定,應認定為無效合同。

二是關於陰合同的效力,因體現了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只要內容合法,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應認定有效合同,受法律保護。

三是如果利用陰陽合同實施違法行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違法的目的,則不僅偽裝的陽合同無效,被偽裝的陰合同也因內容違法而無效。

四是在土地房屋交易過程、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許多陰陽合同,因其違反税收規定,税收部門查實後,如果屬於一般偷税行為,給予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如果偷税數額較大、次數較多,則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陰陽合同是一種無效的合同,如果利用陰陽合同實施違法行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的目的,不僅會認定為陰陽合同無效,還要追究合同雙方的法律責任。合同只有能夠真實體現當事人的意思,內容合法,會被認定為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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