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訴訟時效為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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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訴訟時效為多少年?

一、房屋買賣合同訴訟時效為多少年?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時效為3年,適用於訴訟時效的一般規定。訴訟時效可以中斷、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過20年。當權利人的權利受到侵害已經超過20年的話,人民法院不會再保護權利人的權益。

1、房屋買賣合同作為合同當事人雙方設立房屋買賣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書面憑證,只存在約定的有效履行期限,而不存在所謂的訴訟時效。

2、訴訟時效是民事權利遭受侵害的受害人向法院起訴請求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法定期間,民法總則施行後,普通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在民法總則施行前的,應當按照民法通則的兩年訴訟時效規定。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益遭受侵害之日起算。超過該期間才向法院起訴的,將喪失勝訴權。

3、如當事人因房產合同發生糾紛,根據具體的情況,大部分糾紛都適用訴訟時效。

二、房屋買賣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1、開發商隱瞞房屋真實情況構成欺詐的

開發商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的預售許可證明的,或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的,或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利要求賠償損失。

2、一房二賣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

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3、房屋不符合質量要求或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

因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質量經檢驗確屬不合格;房屋的主體結構、防水等存在嚴重影響正常居住的;賣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沒有約定處理方式或約定的處理方式不明確的,若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請求返還購房款及利息,並要求賠償損失。

4、開發商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無法辦理產權證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屆滿後超過一年,導致買房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綜合上面所説的,房屋買賣的合同如果產生糾紛的話,那麼是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但對於訴訟的時效我國也是專門規定了時效,就是為了讓受害者可以在時效之內提起,所以,對於受害者就一定要把握好時間,確保自己是有勝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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