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提存計劃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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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在企業都拿我上班的職員,不僅可以享受到正常領取工資的待遇,而且,每逢過年過節,還能領取到一些福利待遇。為了能支付這些支出,企業單位一般都會設定提存計劃。雖然很多企業都會做出此種行為,但是依舊有不少主體無法理解,所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下列相關信息。

設定提存計劃是什麼意思?

一、設定提存計劃是什麼意思

設定提存計劃(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DCP)是指企業向一個獨立主體(通常是基金)支付固定提存金,如果該基金不能擁有足夠資產以支付與當期和以前期間職工服務相關的所有職工福利,企業不再負有進一步支付提存金的法定義務和推定義務。根據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相關文件的規定,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即收益水平與企業在職工提供服務各期的繳費水平不直接掛鈎,企業承擔的義務僅限於按照規定標準提存的金額,屬於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中所稱的設定提存計劃。

二、設定提存計劃包括哪些方面的內容

設定提存計劃,是在企業年金計劃中根據一定的標準確定企業單方或與職工雙方每期固定的繳費水平,而不確定未來對職工支付年金的水平,也不提供最低保證,職工在退休時每期所能獲得的年金水平主要取決於企業和職工的繳費金額以及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產生的投資收益,投資風險完全由職工承擔,因此也稱作“繳費確定型計劃”。

在設定提存計劃下,由於企業每期繳費金額在年金計劃中明確規定,所以企業的會計處理非常直接和簡單,主要包括確認企業年金費用和實際繳費兩部分。由於企業年金屬於職工薪酬的一部分,因而在我國,企業應遵循規定,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末,根據職工為企業提供服務的具體受益對象,按照事先確定的繳費金額全部計人相關資產成本或者當期費用,同時確認一項負債(應付職工薪酬),然後根據協議定期向年金基金繳費。對於按照規定應由職工個人繳費的部分,企業作為扣繳義務人,應從職工各期應發工資中直接扣除。而企業年金基金是獨立的會計主體,其確認與計量,包括企業年金基金的取得、投資運營、支付各項管理費用、向受益人支付企業年金以及因職工調動發生的賬户變動等業務,應遵循《企業會計準則第10號——企業年金基金》的有關規定,並不屬於企業會計核算的範圍。

提存計劃和設定收益計劃的會計處理存在相同之處:

(1)會計處理的理論基礎相同,都遵循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將企業年金作為一種費用,在職工為企業服務的期間(即為企業創造經濟利益的期間)按照受益對象進行確認,而不是企業實際或應支付給職工年金的期間確認;

(2)管理模式都以信託關係為基礎,企業將年金資產委託給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受託人)進行管理和運營,因而企業年金基金作為獨立的會計主體進行確認、計量和列報;

(3)企業年金基金資產都按照公允價值進行確認和列報。

是各企業單位為了支付職員的福利待遇而會制定的,該提存計劃不得思域最低的保證,投資風險不需要由企業單位來承擔,而是由職員自行承擔後果、企業單位每期繳納多少是在年度計劃中就已經確定的,故而一旦制定,不得隨意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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