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員與總公司籤合同在分公司上班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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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員與總公司籤合同在分公司上班合法嗎

職員與總公司籤合同在分公司上班合法嗎?

1、與總公司籤合同在分公司上班合法

分公司屬於總公司的分支機構,一般情況下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作出的法律行為必須以總公司的名義,但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依法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對外從事民事法律行為(如中國國有四大銀行各地的分行等等)。根據你説的情況,你所在的公司應該屬於一般情況,因此,針對在分公司工作的員工,應該以總公司的名義與之簽署勞動合同。

2、如果以分公司的名義簽署勞動合同,由於合同主體不適格,合同歸於無效,合同無效即自始無效,相當於沒有簽署勞動合同,後果是可能面臨支付員工雙倍工資。

二、與總公司籤合同在分公司工作發工資是總公司嗎

1、與總公司籤合同在分公司工作發工資一般也是分公司,但是,分公司和總公司同屬於一個法人主體,所以與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有分公司繳納本地社保,工資由總公司發是可以的。而且只要用人單位按時發放工資和繳納社保,是不違反法律的。

2、若是公司不發放工資

(1)對於這種違法行為,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公司在成立後,若是滿足一定的條件,可以成立分公司。根據規定,分公司雖然並不具有法人的地位,但是在其經營範圍內,依舊可以與他人簽署合同,這裏的合同包括勞動合同等。特定公民若是與總公司簽署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地點在分公司,那麼該職員需要到分公司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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