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買房時房屋買受人和共同買受人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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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買房時房屋買受人和共同買受人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貸款買房時房屋買受人和共同買受人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本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證明),個體經營者要提供營業執照(驗原件、留複印件);

2、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或單身證明);

3、徵信報告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財產證明;

5、購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據;

6、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貸款買房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1、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三、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四、房屋買賣怎麼辦理房產證?

(一)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

(二)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户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户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三)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户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户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税、印花税後就可以辦理過户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户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四)辦理完買賣過户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五)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所謂的房屋買受人跟共同買受人,意思就是買的這套房子是共有的,如果直接從開發商買房並且計劃申請銀行貸款,開發商會協助買家辦理銀行貸款,在辦理銀行貸款時,關鍵要看本人是否能夠償還其銀行每月的貸款及利息,還有就是個人徵信不能有問題,否則銀行不會放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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