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款項未清逾期違約金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2W

一、合同款項未清逾期違約金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合同款項未清逾期違約金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合同款項未清逾期違約金會受到的處罰一般都是支付滯留金,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數額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二、違約金分類

1、法定違約金

合同對違約金作了原則性規定,且有關法律規定了違約金比例,適用法定違約金。在此情況下,由於合同的內容、違約的性質、程度的不同,確定違約金的方法與數額也有所不同。

(1)有關法律明確規定了違約金比例的,即可按該比例直接計算出違約金的數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一定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由此可見,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違約金的計算標準是固定的。各種滯期費、滯納金等適用如上規定。

(2)有關法律只規定了違約金一定比例範圍。這需要通過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機關確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計算出違約金的數額。一般來講,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違約金為一定的比例範圍。法定違約金只應適用於法律有明文規定的情形。

2、約定違約金

約定違約金相對於法定違約金而言,具有更強的針對性、靈活性,體現了當事人的自主意志。特別是在一些違約損失難以量化的情況下,約定違約金具有更為重要的意義。我國合同法第114條對約定違約金作了原則性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由於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法律無明文規定,有人認為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不能超過法定違約金,超過的就是無效。實踐中也常常遇到約定違約金過高的問題。

三、違約金的標準

1、違約金的金額和計算方式,一般由雙方當事人自由協商確定,法律並沒有對怎麼計算作出強制性規定。

2、法律規定,如果雙方約定的違約金超過損失的30%時,對方可以請求降低違約金,相對應的,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損失的,也可以向法院主張增加。

3、如果雙方並未約定違約金,那麼賠償的標準根據守約方受到的損失來認定的,購銷合同中,基本都是參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來進行賠償的。

合同簽訂之後,一方主體不需要立即繳清合同的一切款額,而是可以約定在合同結束之後再繳納餘款,此種行為是符合法律的規定的,單若在合同結束之後,也依舊沒有全部支付的,該主體可以催繳,對方不願意支付的,可以起訴。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