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違約責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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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違約責任有哪些?

借款違約責任有哪些

借款方違約,根據不同的違約情形所需承擔的違約責任有所不同,具體所需承擔的違約責任如下: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借款合同必須要公證嗎?

公證不是強制性的,借款合同不去公證一樣具有法律效力,但公證可以增強合同的保障,使雙方權利義務落實到位。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借款糾紛案的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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