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需要具備的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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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生效需要具備的條件是什麼?

合同生效需要具備的條件是什麼?

合同成立後,能否產生法律效力,能否產生當事人所預期的法律後果,要視合同是否具備生效要件。合同生效應當具備以下要件:

(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以及締約能力,才能成為合格的合同主體。若主體不合格,合同不能產生法律效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行為人的意思表示應當真實反映其內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往往難以從其外部判斷,法律對此一般不主動干預。缺乏意思表示真實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實,並不絕對導致合同一律無效。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合同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主要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合同的內容合法,即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及其指向的對象即標的等,應符合法律的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當事人締約的原因合法,並且是直接的內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達到非法目的等規避法律的事實。

(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所謂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規對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將其作為合同生效的條件時,便成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備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當然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希望大家一定要切記,合同成立不等同於合同生效,一般情況下先有合同成立,再有合同生效。

二、合同成立與生效的關係如何?

合同成立是指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達成了一致,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後在法律上得到肯定性評價,產生了當事人意定的法律效力。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包括:

①主體合格,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實;

③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某些特殊合同,須辦理特殊手續,如批准、登記等。

二者關係如下:

①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無所謂生效。反之,一個合同生效了,意味着它已經成立了。

②合同成立並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後是否生效,主要分以下幾種情況:a.大多數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就是説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是在同一時間;b.合同成立後永遠不生效,即無效合同;c.合同成立後處理效力待定狀態,是否生效要看合成立時缺乏的生效要件後來能否得到補正;d.合同成立後並不立即生效,生效時間視所附期限何e.f.合同成立後並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了應當辦理的批准、登記手續後地生效。

③如果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某一類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手續才生效的,則此時批准、登記手續為該合同的生效要件。未予辦理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但注意,只要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辦理了批准、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就應當認定該合同已生效。

合同簽署是一種契約精神的表現,更是法治社會的體現。籤合同的甲乙雙方在擬定合同的過程中需要注意自身身份信息的真實性,合同款項是否完整和正確,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一般一式兩份,雙方簽完字後生效並各自保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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