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符合哪些條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W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很明顯這是屬於法律範疇的。它指的是原有的商標人將他註冊的商標允許他人使用,而被允許使用的人會根據約定簽訂相關的合同,並支付商標人一定的使用費。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有多種多樣,不一一列舉説明。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符合哪些條件

商標,是一個產品的標誌。隔行如隔山,相信有許多人都不清楚商標到底是如何使用的,使用的年限以及條件是怎樣的?因此,接下來就一起來了解一下有關商標的一些知識。

首先,它肯定是受法律保護的,是屬於個人專有的東西。

在國內,有“註冊商標”和“未註冊商標”之分,只有註冊過了,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其次,它是一種無形的資產,沒有固定的價值辨別。它由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各種不同的顏色構成符合個人或者企業要求的標誌。屬於商品,既然是商品,就可以進行交換使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及《實施條例》規定,對簽訂合同的雙方都應該是誠信友善且自願的,不能夠有強迫的事件發生。被使用人不能隨意更改許可人商標的外觀樣式,且要在符合國家規定的範圍內進行使用。既然是合同,那它就有它自己的符合條件。

首先,合同是雙方進行簽訂的,那麼就要有雙方的詳細個人信息;商標的外觀樣式和當時進行註冊的註冊號;以及要使用的商標的物品範圍;

其中一定要注意的是商標的使用期限萬不可超過當時註冊商標的使用年限(有效期);商標的許可人對於需要使用商標的被許可人把商標用以什麼用途是有監控的權利的;

當然,使用的是別人的,在使用的時候需要在使用的物品上面標明被允許使用的人的名稱和產地,以便有問題出現時查閲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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