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籤合同後毀約承擔什麼責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8W

一、賣房籤合同後毀約承擔什麼責任?

賣房籤合同後毀約承擔什麼責任?

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賣方主動毀約時,買方既可以要求解除雙方訂立的買賣合同,要求賣方支付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也可以要求賣方繼續履行該合同。合同解除後,已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無論作為買房人還是買房人,一旦簽訂了購房合同,兩者就形成了一種法律關係,如果中途違約,必定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房屋買賣合同中既約定有定金,又約定違約金時。首先,看房屋買賣合同是否生效,如果該合同已經生效,該定金可能作為房價款的一部分抵消;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違約,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主張雙倍返還定金。其次,合同中既約定了定金又約定了違約金,守約方可以根據定金和違約金的估算金額,選擇其一進行主張。

二、房屋買賣中雙方要履行哪些義務?

房屋買賣雙方有的權利與義務:甲方:

1、須具備該房屋所有相關法律認可文件;

2、本合同簽訂後,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3、在辦理過户期間向乙方提供該房屋產權證明及相關法律文件;

4、在辦理過户期間擁有該房屋所有權及使用權;

5、保證上述房產無債權與債務糾紛。

6、保證在立契之前把物業管理費 、水費、電費、燃氣費、暖氣費結清。

乙方:

1、須提供過户所用之各種身份證明及法律認可文件。

2、及時支付購房款及相關税、費。

3、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上述房屋經產權過户並交接完畢後,該房屋即歸乙方所有和使用。

綜上所述,雙方談好房子買賣條件後,簽訂書面合同就確定了各自的權利義務,如果賣方中途毀約,單方面解除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比如合同中有定金條款的,賣方需要給買方支付雙倍定金賠償。作為買方,可以提出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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