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請人什麼行政複議決定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8W

一、被申請人什麼行政複議決定怎麼辦

被申請人什麼行政複議決定怎麼辦

如果被申請人拒不履行對應的行政複議決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將會對拒絕執行人給予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三十三條申請人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行政複議決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終裁決的行政複議決定的,按照下列規定分別處理: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複議決定,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變更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複議決定,由行政複議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七條被申請人不履行或者無正當理由拖延履行行政複議決定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的行政處分;經責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

二、申請行政複議一般去哪裏申請

1、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設立的派出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設立該派出機關的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2、對政府工作部門依法設立的派出機構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以自己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設立該派出機構的部門或者該部門的本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3、對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分別向直接管理該組織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或者國務院部門申請行政複議;

4、對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以共同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複議;

5、對被撤銷的行政機關在撤銷前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複議。

因此在實際生活中只要遇到了對行政部門作出的處罰或者決定不滿的時候,那麼就可以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申請行政複議,通過行政複議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然自己也需要準備好對應的證據材料,這樣的話才能讓自己的訴求更有説服力。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