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行政複議後訴訟時效20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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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動產行政複議後訴訟時效20年嗎?

不動產行政複議後訴訟時效20年嗎?

不動產行政複議後訴訟時效20年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知道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其起訴期限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計算。對涉及不動產的具體行為從作出之日起超過20年、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從作出之日起超過5年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訴訟起訴的條件有哪些

①原告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②必須有明確的被告。即起訴需明確指出實施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③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即起訴必須有明確具體的請求以及提出這些請求的事實根據,包括案件事實和證據;

④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⑤法律、法規規定應先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的案件,必須先經過複議程序;

⑥必須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起訴狀的具體內容有哪些

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起訴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即應書寫起訴狀,才能引起行政訴訟程序的開始。起訴狀的主要內容有:

①當事人的情況。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住址。原告是法人或組織的,要寫明名稱、住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情況。與原告相對應,還要寫明被告行政機關的全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情況;

②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③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與住址。

此外,起訴狀還要寫明接受起訴狀的人民法院名稱和起訴的具體日期,並由原告簽名蓋章。起訴狀所載事實若有欠缺,人民法院可要求起訴人限期補正。

所以除了不動產行政複議的訴訟時效比較特殊外,其他的情況都是按正常的規定時間來的,因為在實際生活中,難免會遇到有關行政部門的處罰或者決定侵害到自己的,所以就需要通過對於的行政複議申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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