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債共籤免除一方責任有什麼條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7.4K

一、共債共籤免除一方責任有什麼條件?

共債共籤免除一方責任有什麼條件?

1、免除要有意思表示

免除在性質上一般認為屬單方法律行為。它僅依債權人表示免除債務的意思而發生效力,不以債務人的同意為必要。免除既為債權人放棄權利的意思表示,則關於意思表示的規定,在免除中應予適用。

2、免除意思要向債務人表示

向第三人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發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債的關係並不消滅。例如,債權人與第三人約定拋棄對債務人的債權,而由第三人給予適當補償。在此情況下,仍應由債權人向債務人另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債的關係才能消滅。當然,免除的意思表示可以向債務人的代理人為之。

3、債權人拋棄債權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免除為單方法律行為,自向債務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後,即產生了債務消滅的法律效力。因此,一旦債權人作出了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回。

4、債權人須有處分能力

免除為債權人處分債權的行為,因而需要免除人具有處分該項權利的能力,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為免除行為;無權處分時,也不發生免除效力。債權人被宣告破產時,因債權人不得任意處分其債權,故不得為免除的意思表示。債務人因純獲利益,且債務人的處分能力與免除的效力無關,所以即使債務人行為能力有欠缺,免除仍可成立。

二、何謂債務的免除?

債務的免除是指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

債權人免除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所謂免除,是指債權人部分或全部免除債務人的債務,從而部分或全部消滅合同權利義務的單方法律行為。

免除具有下列法律性質:第一,免除為單方行為。免除只需由債權人的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無需債務人同意。但是免除不得有害於債務人和第三人的利益。第二,免除為無因行為。債權人的免除原因不影響免除的效力。第三,免除為無償行為。免除是單方法律行為,因此免除人向債務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後,即消滅原有的債務關係。應該注意的是,免除只能向債務人或債務人的代理人作出,向第三人作出的免除不發生法律效力;並且債權人一旦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就不得撤回。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現在夫妻雙方如果共同的借款並且共同的成為借款人,在相關的借款合同當中予以簽字,如果要涉及到債務免除的話,必須要做出債務免除的意思表示,否則的話是屬於無效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