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撤銷權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1W
債務撤銷權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債務人有撤銷權嗎?

你好哦我國法律上撤銷權狹義上就是指的是債權人的撤銷權,所以這種意義上是不存在的。那廣義上説呢,還是有的,比如,質押留置中,法律不保護無償的善意交易,債權人如果處置了擔保財產,債務人完全可以撤銷,又如,買賣商品房買賣中,開發商與買房簽了合同之後如果再與第二方籤合同就算登記了,買方也可以主張後者無效,這也屬於廣義上的撤銷權吧,還有,比如買賣合同中,賣方的瑕疵擔保義務,一旦有第三方主張權利,那買方也可以主張撤銷合同,請求賠償吧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