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關係建立之後借條爛了還有效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4W

一、債務關係建立之後借條爛了還有效嗎?

債務關係建立之後借條爛了還有效嗎?

債務關係建立之後借條爛了不一定還有效,對於任何爛了的借條,

應該由出借人,也就是債權人對此作出合理的解釋,提供證據證明債務人未清償債務卻將借條撕破,否則會視為債務人在還清借款的情況下將借條撕破,也就是説,“借條”的效力關鍵在於債權人的舉證。

因為在民間借貸法律關係中,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條,證明借款事實,借條由出借人保管,若日後借款人還清了借款,則會從出借人處將借條取回或是直接撕毀,已證明雙方之間款項已結清。

二、主張債權有哪些證據

(一)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無論是借條、欠條還是借款協議,都要明確寫明以下內容:

1、借貸雙方的信息;

2、約定的利息,但應當符合法律規定;

3、還款日期,若無債權人有權隨時要求償還債務,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二)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1、電話錄音以視聽資料的形式存在,可作為證據,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

(1)當事人出示的錄音證據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前後連接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錄音中需要提及借款的經過、理由、用途等情況,證明雙方有形成借貸關係的合意。

(2)錄音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如果錄音證據的持有者採用了侵犯他人的隱私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的規定,比如在其工作處所或者住所非法安裝竊聽器、非法進行手機監聽等方式取得的錄音資料,就屬於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訴訟證據使用。

2、微信作為一種新興的聊天工具,聊天記錄以電子數據的形式存在,可作為證據。但也要具備一定條件:

(1)證明聊天記錄的完整性(關涉證據的真實性,聊天記錄如不完整,可能斷章取義,從而喪失證明力)。

(2)證明聊天對象就是借款雙方(關涉證據的關聯性)。

(3)因為微信並非實名制,在使用主體身份的認定上,舉證一方需證明當時聊天的一方就是借貸當事人。

(4)聊天記錄可增可減,必須出具手機原件,而且只有保證聊天內容的完整性才有可能認定聊天的真實意圖。

若是債務人在還款時,發現債權人拿出的借條是爛了又被粘貼上的,此時債務人有權要求債權人對借條出合理的解釋。若是理由並不合理,且僅憑藉該借條已經無法認定債務關係存續,那麼債務人有權利拒絕履行債務的償還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