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債權繼承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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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債權繼承公證

日常生活中,我們都知道對於一些人們在去世的時候會把自己的一些財產遺留給自己的小孩等,那麼對此我們就需要辦理相應的一些繼承手續。為了減少一些糾紛的發生,很多人會去辦理相應的一些公證,下面本站網小編就為大家講解一下如何辦理繼承權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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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權公證辦理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繼承權公證,申請人應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一)法定繼承應提交: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户口簿及複印件);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託代理人需提供授權委託書、身份證明及複印件,委託書應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監護人代辦應提供監護人的證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證件;

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介紹信,説明辦何公證,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關係以及有關的家庭情況;

3、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法定繼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證明,宣告死亡的應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

4、被繼承遺產的產權證明;

5、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

6、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

7、繼承人放棄繼承權應到公證處發表聲明放棄,在外地發表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應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

(二)遺囑繼承應提交:

1、前款應提交的1至5項的證件及材料;

2、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遺囑;

3、有遺囑執行人的,提供執行人的身份證件及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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