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關係的成立條件是什麼?
一、借貸關係的成立條件是什麼?
借貸關係的成立條件如下:
1、當事人之間具有借貸關係的意思表示;
2、經過協商,達成了借貸協議;
3、出借人支付了借款。
根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的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規定,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二、借款的債權債務關係成立的條件有什麼
借款的債權債務關係成立的條件有:通常情況下借款合同依法成立之後借貸關係即成立。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且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三、債權債務抵消具體有什麼條件
債權債務抵銷的成立的條件如下:
1、必須是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互享債權;
2、雙方互負債務,必須其給付種類相同;
3、必須是自動債權已屆清償期;
4、必須是非依債的性質不能抵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到期債務抵銷;但是,根據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不得抵銷的除外。
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不相同的,經協商一致,也可以抵銷。
借貸的關係相當於債務的關係,債務想要抵消的條件,包括雙方的當事人負有債務並且互享債權,必須是自動債權已屆清償期,雙方互負債務,必須其給付種類相同,必須是非依債的性質不能抵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