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成立的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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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成立的條件是什麼?

在現實生活中,和我們息息相關的勞動關係使人們一直關注的問題,關於勞動關係的成立是需要一定的條件的,那麼關於這個條件的內容,很多人都不清楚,今天小編就給大家詳細解釋一下關於勞動關係成立的條件是什麼?

一、 勞動關係成立的條件是什麼

1、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具有合法主體資格

特殊勞動者需要滿足一定的資格要求,比如對於在華的外國人想要在中國工作的,必須先獲取就業許可證或者擁有專家證等其他特殊行業工作證。自然人無法達到勞動合同法所要求的用人單位的各項條件,也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自然人之間一般成立的是勞務關係,再比如,公司破產清算組和僱傭人員之間,破產清算組沒有固定場所、固定資產,對外不能獨立承擔責任,既不是法人也不屬於其他組織,因此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這兩者之間就無法成立勞動關係。已經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也不具備勞動者主體資格,無法與用人單位成立勞動關係。

2、勞動者遵守勞動規章制度,服從用人單位管理,從事支付報酬的工作

比如部分行業的銷售業務員,業務員並不需要每天按時打卡上班,沒有固定工作場所,也不需要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無底薪也無銷售任務,只是在銷售額中提成作為報酬。再比如運輸行業的掛靠關係,掛靠人以自有車輛僱傭司機跑運輸,只是通過運輸企業辦理營運證,以運輸企業名義從事運輸。但實際上司機並不服從運輸企業的管理和遵守規章制度,完全聽從掛靠人的指揮,也由掛靠人直接支付報酬,在這種情況下,司機與運輸企業就無法成立勞動關係。

3、勞動者的勞動行為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提供勞務一方的勞動行為必須是完成單位所安排的業務,現實生活中,部分企業在成立過程中僱傭員工工作,雖未簽訂勞動合同,但除滿足上述1、2兩個條件外,所從事的活動是企業設立過程中業務的組成部分,當然成立勞動關係。

勞動關係成立的條件是什麼的內容小編已經整理在上面了,關於勞動關係的成立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並且條件不止一條,需要用人單位以及勞動者都符合條件,雙方才能擁有相對應的勞動關係,若對上述內容還有疑問的可以詳細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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