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非權益爭議訴訟案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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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非權益爭議訴訟案是什麼意思?

民事非權益爭議訴訟案是什麼意思?

民事非權益爭議訴訟案指:民事訴訟中的特別程序。民事訴訟一般分為通常訴訟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和特別程序,後者正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某些非民事權益糾紛案件所適用的特殊程序。審理過程中,如果發現案件屬於民事權益爭議的,應當裁定終結特別程序,並告知利害關係人按照普通程序或簡易程序另行起訴。所以,基本可以認為選民資格案件和非訟案件屬於非民事權益爭議案件了。

二、民事爭議的特點是什麼

1.民事糾紛主體之間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糾紛的內容是對民事權利義務的爭議。

3.民事糾紛的可處分性。分別於行政爭議和刑事爭議。

根據民事糾紛特點和內容,可將民事糾紛分為兩大內容:一類是財產關係方面的民事糾紛,包括財產所有關係的民事糾紛和財產流轉關係的民事糾紛。另一類是人身關係的民事糾紛,包括人格權關係民事糾紛和身份關係的民事糾紛。

三、民事糾紛的概念是什麼

民事糾紛又稱民事爭議,是法律糾紛和社會糾紛的一種。所謂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可處分性的)。民事糾紛作為法律糾紛的一種,一般來説,是因為違反了民事法律規範而引起的。民事主體違反了民事法律義務規範而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權利,由此而產生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民事爭議。總的來講,民事糾紛就是處理平等主體間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和,所以所有違反這一概念的行為就會引起民事糾紛。

發生了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調解委員會、有關單位、有 關行政部門進行調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人民調解委員會是在基層人民政府和基層人民法院指導下,調解民間糾紛的組織。人民調解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根據自願原則進行調解。當事人對調解達成的協議應當履行;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民事糾紛時我們生活中常見的一種糾紛,解決方案通常是雙方先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則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受理後給出最終的判決。如果案件情況不嚴重的,雙方也對於責任歸屬沒有分歧的,可以不用走訴訟流程直接協商解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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