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書籤收後生效時間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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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調解書籤收後生效時間是多久?

調解書籤收後生效時間是多久?

(一)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調解程序

受理糾紛:

1、當事人請求調解的糾紛及時調解;

2、發現糾紛要主動受理及時調解;

調查分析:

受理糾紛,要迅速查明糾紛發生的原因和爭議焦點,及時判明糾紛性質,是非曲直,進行研究分析;

調解:

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做好雙方當事人的工作,充分説理,耐心疏導,學習法律規定,消除隔閡,促使當事人達成調解議。

二、民事調解書範本

民事調解書

(××××)×民再字第××號

原審原告(或原審上訴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原審被告(或原審被上訴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原審第三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列項和基本情況的寫法,與本院決定再審的案件用的民事判決書樣式相同。)案由:…………(寫明原審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和案由)一案,本院(或××××人民法院)於××××年××月××日作出(××××)×民×字第××號民事判決(或調解協議),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年××月××本院作出裁定,決定本案由本院提起再審(或進行提審)。(或“××××年××月××日××××人民法院指令本院對本案進行再審。”)……(簡要寫明當事人的請求和案件的事實)。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經本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寫明協議的內容)。……(寫明除免交的案件受理費外的其他訴訟費用的負擔。沒有的,此項不寫)。上述協議,符合有關法律規定,本院予以確認。

本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審判長×××審判員×××審判員×××××××年××月××日(院印)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只要雙方當事人在人民法院去進行調解,那麼調解之後會達成一份統一的調解協議,雙方達成協議之後,法院就會對本次的調解,案件調解結果,調解訴訟請求等等做出一個調解書,那麼調解書上寫明瞭整個調解過程和最終的調解結果,之後會有審判人員他們簽字蓋章交給雙方當事人,雙方當事人一旦簽字,那麼就表明該調解書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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